阳江市中医医院超声电子胃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1日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我院服务需求,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按要求递交(封存并加盖公章)。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超声电子胃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最高预算限价(元):35,077.00元。

)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数量

服务期

设备故障内容

1

超声电子胃镜

宾得

EG-3670URK

1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并通过验收

1.导光束断,图像暗;

2.插入管中度老化,无光泽;

3.导光管轻微老化,操作部护套内严重老化裂纹;

4.电气接口中度磨损;

5.超声长管多处严重凹痕,超声接头护套根部严重隆起;

6.超声短管分接护套根部严重起皮;

7.超声图像轻微丢失。

2.服务内容:

全面更换设备故障配件,具体包括:电气接口、超声长管、插入管、超声短管、钳道管、导光管、导光束、水气管、角度钢丝、上下钢丝盘、左右钢丝盘、弯曲橡皮等。并提供与上述配件更换相关的证明材料。

3.服务要求

(1) 工期要求:维修工期≤7个日历日;维修期间须提供同规格备用镜供临床使用。

(2) 性能要求:维修后设备性能须满足临床科室的实际使用需求。

(3) 质保要求:设备维修保证期≥6个月。

4.付款方式:

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后,采购人6个月内支付100%合同款。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特别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三、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维保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得出现其他隐性收费项目。

(二)文明服务,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做好现场垃圾的处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以免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和病人休息。

(三)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方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方负责。

(四)服务期间应注意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一旦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一)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428北京时间下午17:30。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报价资料,逾期无效。(报名时务必将附件3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zyyysbk328@163.com)

(二)提交资料方式:邮寄递交(邮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设备科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13680541510),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如资料不装入密封袋而直接邮寄,将视为无效。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交五份一正四副,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1)。

3.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并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4.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报价单(格式自拟)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递交的资料。

注: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内容按照以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文件袋密封,在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并文件袋正面按如下格式进行标注:

1. 项目名称:

2. 公司全称(盖章):

3. 联系人:

4. 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设备科

(二)联系人:何工

(三)联系电话:0662-2261330、136805415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四)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邮箱咨询(zyyysbk328@163.com


备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预算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提交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后续将开展二次议价环节,具体安排请以院方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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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中医医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