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1日

卢汉思:

经查实,你自2026114日起至今,未按我院规章制度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至今未归。期间,我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粤政易等方式与你联系,并派员前往你住处查找,均未能取得有效回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我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以及《阳江市中医医院人事管理制度》《阳江市中医医院奖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依法履行工会告知程序后,经我院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阳江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办理离职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我院将在公告期满次日起,依法正式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我院不再承担与该合同相关的任何义务。因你未及时办理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中医医院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