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阳江市中医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回收服务采购公告
为规范医院资产处置管理,确保公务用车报废回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资产管理规定,我院拟对1台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回收服务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回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医院公务用车东风日产牌5座小型汽车1台,型号为天籁EQ7204AC,排量1997ml,2009年7月购置,表显里程281896km,经广州市励信资产评估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鉴定残值为2170元。(车况可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核实,以车辆实际现状为准)
3.采购方式:公开报价(最低价不低于设定标准,价高者成交)
4.最低回收价:人民币2170元(大写:贰仟壹佰柒拾元整),报价低于该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5.项目用途:对医院闲置公务用车进行合规报废回收,确保资产处置合法、环保、有序,杜绝违规处置行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且经营期限覆盖本项目实施周期。
2.供应商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能够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具备合规的回收处置场地及专业设备。
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具备专业的回收、拆解技术团队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能够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作业,杜绝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具备完善的环保处理措施,确保车辆拆解、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
5.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及时向医院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合法有效资料,确保车辆报废流程合规可追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须自行完成车辆回收、拆解、注销等全部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为实施。
三、采购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车辆回收、拆解、运输、装卸、注销手续办理、废弃物处理、税费等全部费用,医院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价须书面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金额不得低于217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车辆现状:该公务用车为医院闲置待报废车辆,车辆状况等以现场踏勘为准,医院不对车辆现状、剩余价值做任何承诺,供应商需自行踏勘核实车辆情况,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车辆现状,后续不得因车辆状况提出任何异议。
3.回收及处置要求:供应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拆卸、搬运工作,搬运过程中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损坏医院场地及其他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报废机动车拆解标准进行拆解,不得擅自倒卖、拼装、改装报废车辆及零部件,否则将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4.手续办理:成交供应商须在车辆搬运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注销全部手续,向医院提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手续合法有效,若逾期未完成,每逾期1天,按报价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医院有权解除合作,并另行选择供应商。
5.安全及环保要求: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护及环保处理工作,作业现场须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废弃物、油污等,若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价方式:供应商须提交书面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加盖公章,明确委托权限及受托人身份信息);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书面报价单(注明报价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7)安全及环保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递交: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密封处加盖公章)现场递交至医院内科住院楼7楼行政办公室,逾期递交、密封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4.踏勘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预约现场踏勘,了解车辆具体情况,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成交确定方式
1.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报价不低于最低回收价、价高者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综合考量供应商资质、服务能力、过往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医院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江市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城北街道石湾北路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662-2261363
踏勘预约电话:0662-2261363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违反相关约定,医院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本医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阳江市中医医院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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