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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氧及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 点击数:229 字号: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阳江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氧及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括:我院拟对医用液氧及医用瓶装氧进行采购,现在对医用液氧及医用瓶装氧进行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三)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纯度

规格

单位

备注

1

医用氧(液氧)

≥99.5%

储罐

Kg


2

医用氧(40L气瓶)

≥99.5%

40L气瓶


3

医用氧(10L气瓶)

≥99.5%

10L气瓶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四)报价要求:

1.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单位:元/kg或元/瓶),单价报价包含每kg或每瓶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冲注入贮槽)、保险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人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产品及批量能适应我院的采购需求,能及时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据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条件:

6.1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输的三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

6.2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输的三方)的运输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4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5供应商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6供应商所投的医用氧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册批件显示药品名称为氧,或分别具备氧(液态)及氧(气态)。仅显示氧(液态)或氧(气态)不符本项目要求。

6.7企业负责人和养护保管人员通过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的《上岗证》。

6.8供应商应能保质保量、满足医院的一切用氧需求;应建立针对发生灾情、疫情等的应急预案。

6.9供应商应对运输、充装等安全负责。供应商管理不当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供应商对医院及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全权负责,并应及时消除对医院产生的不利影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价资料请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至: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综合楼1楼药学部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含报价清单、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格式见附件1)。

3.4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5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

3.6运输车辆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7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9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10企业负责人和养护保管人员通过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的《上岗证》;

3.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14响应供应商概况;

3.15项目实施方案;

3.16售后服务方案;

3.17产品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3.18提供公司承诺书,承诺所有资质材料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议价资格,5年内禁入医院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陈老师0662-22613306  

庞老师/林老师0662-22613303

2.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综合楼1楼药学部办公室


附件1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3产品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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