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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中医医院纸塑药袋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点击数:401 字号: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纸塑药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括:为规范药品分装,降低采购成本,明晰病人对药物的使用方法,我院拟对药房用纸塑药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须具有纸塑药袋生产、销售资质且可在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交易;

(三)供应商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四)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一)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17:0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报价单,逾期无效。

(二)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格式见附件1)。

4.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5.报价单(格式自拟)。

6.产品质量证明

7.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请注明所委托快递/物流公司的名称或自行配送,疫情防控措施等)

8.供应商概况,包含已入驻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证明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

(二)联系人: 梁生

(三)联系电话:15119481399    

 

 

附件.rar


阳江市中医医院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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